海外投资监管|8省市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具体实施措施【走出去智库】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2017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下降近三成,导致下降的主因是中央部委密集发布了一系列海外投资监管措施。

 

在系列政策中,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于2017年8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系统的从指导思想和原则、鼓励限制与禁止海外投资类别等方面做了纲领性的指导,对各级部门的监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到,在《指导意见》发布后,各省市以此为依据针对性的加强了相关监管工作,而且,河南、浙江、山西、江苏、安徽、黑龙江、福建、天津等8省市还根据各省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这些地方性对外投资引导和规范性意见势必将深刻影响各地方走出去的规模、结构、方向,值得走出去企业关注。


8省市对境外投资方向有哪些鼓励、限制或禁止的具体措施?今天,走出去智库(CGGT)整理该8省市的海外投资方向监管措施,供中国走出去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参考。


要点


1、河南省:重点支持省企业发挥工程和技术优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电力装备、矿山装备、现代农机、食品加工等领域优势产能“走出去”。


2、安徽省:对鼓励类项目,在政策资金、贷款贴息、保费补助、项目用汇、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障。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项目库,优先纳入徽商大会、境外安徽周、省级经贸代表团出访等活动对外宣传推介。


3、天津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以外资外贸外经外包外智“五外”联动为抓手,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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